(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通道”的伤员提供快速、有序、有效的安全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者。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5.其它应当享受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对绿色通道病人的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min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事务中心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安排护工实行24h服务,负责迎、送伤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陪护和帮助服务。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与“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四)绿色通道的程序
1.办公时间由主管医师、急诊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名,开通绿色通道并签署《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 非办公班时间由主管医师签署《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情况紧急的先开通后审批。
2.立即将《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办公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办公班时间由总值班审批。
3.急诊收费处凭已获审批的《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建立账户,病人可凭此账户享受绿色通道,一切费用一并记入账户内,以便最后计算。《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式三份,如系死账、呆帐、逃账,由财务科催款;医务科一份便于统计;急诊科一份留作存根。
4、急诊护理部根据《审批单》在处方、各类检查申请单等上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后,可优先直接办理挂号、检查、取药、住院等手续。凡无家属等陪伴的患者,急诊科应安排护士、护工等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
5.绿色通道病人原则上应在急诊室就地安置抢救,需转入住院时,办公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办公时间由总值班核实审批。急诊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
6.《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作为医药费的结算凭证,病人转入病房后由急诊收费协助病人家属结账,将《乐清市第六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审批单》转入住院登记处,出院时一并结账。处方及检查单在药房和医技科室保存。
急诊科联系电话:62986689